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十六批采购(电源项目第二次物资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行业: 水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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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摘要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十六批采购(电源项目第二次物资招标采购)为水电站关键设备及材料的集中采购,涵盖水电主机、辅机系统、压力钢板、闸门、启闭机及工程安全监测设备等。项目于2025年4月28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9时。中标结果于2025年7月15日公示,共涉及13个包,中标人均为国内知名电力装备制造商,如哈尔滨电机厂、东方电气、南瑞集团等。项目实施地包括庄河、牛首山、大雅河、嵩县、泰顺、宁国、蛟河、桐庐、汨罗等地,主要服务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本项目为公开招标,强调产品质量与供应商资质,严格审查不良行为和信用记录。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6-16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7)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信息;(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10)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11)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12)违反“投标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单机容量 250MW 及以上抽水蓄能机组业绩;2)投标人的技术支持方具有设计、制造单机容量250MW 及以上水泵水轮机和发电电动机业绩。
  • 投标产品的原制造商具有用于单机容量≥250MW抽水蓄能机组的静止变频起动装置(SFC)的业绩。
  • 具有抽水蓄能机组发电机、主变压器保护装置的业绩。
  • 具有抽水蓄能机组计算机监控系统的业绩或单机容量≥300MW常规水电机组计算机监控系统的业绩。
  • 具有用于单机容量≥250MW抽水蓄能机组或单机容量≥300MW常规水电机组的状态监测系统的新建或升级改造(应至少包含压力脉动监测或发电机局放监测)业绩。
  • 原制造商应具有水电工程或火电工程或核电工程Q345R钢板或600MPa级钢板或800MPa级钢板的面向最终用户的供货业绩。
  • 具有设计水头80米及以上潜孔闸门的业绩。
  • 具有制造过设计容量3200kN及以上且扬程40m及以上的固定卷扬式启闭机的业绩。
  • 具有制造过4500KN/1000KN/5.5m(持住力/启门力/行程)及以上液压式启闭机的业绩。
  • 具有大型水工建筑物安全监测仪器的供货业绩,且业绩中的变形观测仪器和应力(应变)观测仪器均为投标人自主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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