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绩溪扬溪镇一期35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行业: 光伏
类别: 工程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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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46/16-ZB-422
项目摘要
华电绩溪扬溪镇一期35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由华电(绩溪)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位于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建设工期为180日历天。招标范围涵盖除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设备采购及部分前期手续外的全部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验收等工作。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承装(修、试)许可证。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少完成2项30MW及以上光伏EPC项目和2项35kV及以上开关站EPC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09:00,开标方式为电子开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目前处于招标阶段,尚未发布中标结果。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2-23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单体项目30MW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且具有至少2项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开关站(或变电站)E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
-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及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或在建项目提供开工证明。
招标人:
华电(绩溪)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