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协同办公系统自主可控替代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北京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09-1-143

项目摘要

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启动协同办公系统自主可控替代项目重新招标,旨在实现核心IT系统的国产化替代。项目涵盖自主可控服务器、数据库采购及与现有费控、会议、云平台等系统的集成开发与迁移工作,服务期至2025年12月31日。原定于2025年10月13日开标的首次招标因故终止,现重新组织公开招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不少于三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开发或技术服务业绩。项目位于北京市,由北京聚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代理,采用电子招标方式,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1-18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三份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类或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技术服务类业绩,且每份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万元,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三份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类或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技术服务类业绩,且每份合同总金额不少于50万元,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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