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全厂消防及应急照明电源箱设备询比

询价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询价采购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新疆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GX-202604-004401

项目摘要

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启动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全厂消防及应急照明电源箱设备的公开询比采购,项目规模为两台66万千瓦超临界燃煤机组,采购内容为60个箱柜设备,计划于2026年5月31日前交货。本次采购采用整单报价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11时。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2021年1月1日后至少有1项应急照明电源箱供货业绩,并提供完整合同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单位为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采购机构为同一公司,联系人范先生,联系电话0991-4824383。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4-20 11:00

投标信息

资质要求

  •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供应商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采购项目报价。
  •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询比采购期间尚未解除的)。
  • 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询比采购期间尚未解除的)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应急照明电源箱的供货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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