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餐饮管理劳务委托服务】
招标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福建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4-1-334
项目摘要
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拟开展餐饮管理劳务委托服务项目,覆盖福建省霞浦县、福州市及浙江省温州市的多个办公区域食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涉及4个地点:霞浦工作区食堂、霞浦厂前区食堂、福州项目点和温州项目点,总需餐饮服务人员32人。招标范围包括日常餐饮服务、餐厅管理及配套小卖部运营,要求投标人具备近三年内至少三项500人以上就餐规模的餐饮管理业绩。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时,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招标人具备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获批,且对投标人信用、财务状况有严格要求,禁止联合体投标。项目实施地跨闽浙两省,重点聚焦大型企业园区与办公场所的后勤保障服务。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5-20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三项就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的餐饮管理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人:
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