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十五批采购(电源项目第二次物资招标采购)变更公告1
招标公告
行业: 水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
0711-24OTL04231018
项目摘要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十五批采购(电源项目第二次物资招标采购)为水电设备类物资公开招标,涵盖水电主机、辅机及配套系统,涉及抽水蓄能机组与常规水电机组。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包括水电主机、继电保护装置、计算机监控系统等,部分包件要求制造商具备单机容量250MW及以上业绩或300MW以上常规水电机组业绩。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9:00,公告发布于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本项目为工程类物资采购,旨在保障电网安全与设备质量,推动优质优价采购机制。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06-17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10)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11)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12)违反“投标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单机容量 250MW 及以上抽水蓄能机组业绩;2)持有投标人50%以上股份的母公司具有设计、制造单机容量250MW 及以上抽水蓄能机组业绩;3)投标人的技术支持方具有设计、制造单机容量250MW 及以上水泵水轮机和发电电动机业绩
- 投标产品的原制造商具有用于单机容量≥250MW抽水蓄能机组的静止变频起动装置(SFC)的业绩;具有抽水蓄能机组发电机、主变压器保护装置的业绩;具有抽水蓄能机组计算机监控系统的业绩或单机容量≥300MW常规水电机组计算机监控系统的业绩;具有用于单机容量≥250MW抽水蓄能机组或单机容量≥300MW常规水电机组的状态监测系统的新建或升级改造业绩;具有额定电流≥10000A,短时(3秒)耐受电流(有效值)≥100kA的封闭母线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