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吉林电力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物资公开招标采购(一事一授权)变更公告1
招标公告
行业: 电网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吉林
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
23DM08
项目摘要
国网吉林电力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物资公开招标采购(一事一授权)项目,旨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母线保护及运维管理系统-涉网安全防护等物资。项目由国网吉林省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起,委托吉林省吉能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招标编号为23DM0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与商业信用,并满足国家电网供应商管理相关合规要求。关键时间节点为2024年10月9日9时00分投标截止,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线上方式进行。最高限价为含税单价107,050元、205,895元和70,600元(分别对应不同包号),均以万元为单位换算后填入预算金额字段。项目实施地为吉林省长春市,主要涉及电网安全防护设备的采购,属于电网基础设施类项目。
关键信息
预算金额
383.54 万元
投标截止
2024-10-09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 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
- 违反“投标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业绩要求
-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同类产品累计业绩不少于10套(针对母线保护)。
-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同类产品累计业绩不少于2套(针对运维管理系统-涉网安全防护)。
招标代理:
吉林省吉能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