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交矿业(肇庆)生产给水管道及抗震支吊架系统设备
招标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广东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DZ017/17-SB-190
项目摘要
浙交矿业(肇庆)生产给水管道及抗震支吊架系统设备项目位于肇庆市高要区小湘镇,为矿山运输廊道配套建设的给水与支吊架系统工程。项目招标范围涵盖内外镀锌无缝钢管等生产给水管道及抗震支吊架系统设备,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交付。招标人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开招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09时。投标人需具备至少2项2019年以来完成的给水管道供货业绩,且不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采用电子开标方式。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12-23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且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投标人须无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形;且投标人须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行为。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9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已完成的给水管道供货业绩(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体要求如下:(1)供货内容为内外镀锌无缝钢管;型号/规格D273×7或DN250及以上。(2)提供合同封面、主要技术参数页、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交付证明(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之一:往来发票及交货清单、用户验收证明、用户使用回访证明等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项在2019年11月1日后完成的给水管道供货业绩,供货内容为内外镀锌无缝钢管,规格不低于D273×7或DN250,且需附合同关键页及交付证明材料。
招标人: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