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九台电厂一种基于微电技术的高效智能除尘系统研究与应用服务科技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吉林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1-3-118

项目摘要

华能吉林分公司九台电厂启动一项基于微电技术的高效智能除尘系统研究与应用服务科技项目,旨在提升2×670MW火电机组的环保性能。项目为服务类招标,不划分标段,服务期90天,自合同签订后起算。投标人需具备火电厂微电技术除尘改造业绩,且自2015年1月1日起至少完成1项相关项目。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电子化操作,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日09时00分。招标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位于长春市,项目实施地为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及转包分包。目前处于招标阶段,尚未披露中标结果。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2-02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财务、信誉等方面应满足: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未在华能集团系统内禁止投标范围内;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记录,无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火电厂微电技术除尘类改造项目业绩。须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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