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长春热电厂输煤、脱硫、翻车机等系统设备维护服务】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吉林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09-3-428
项目摘要
华能吉林分公司长春热电厂输煤、脱硫、翻车机等系统设备维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由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作为招标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代理。项目涵盖输煤、除灰、除渣、脱硫、尿素制氨、翻车机及调车机等设备的维护与维修工作,工期为2025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4日。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2018年1月1日后至少有1项300MW及以上机组的维护或检修业绩。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至10月10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09时00分。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开标通过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告发布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0-15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旧证三级及以上)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300MW及以上机组维护或检修服务项目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人: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