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火电厂机组试验检验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吉林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3-3-506
项目摘要
华能吉林分公司开展火电厂机组试验检验服务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项目覆盖九台电厂、长春热电厂、松原热电公司及农安生物质电厂共9台机组,服务内容包括性能试验及汽机、锅炉、电气、热工、化学、金属等专业检测。项目为3年期框架采购,合同单价固定,实际数量按需采购。招标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要求投标人具备CMA资质和电力调试电源工程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2016年以来至少一项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性能试验业绩。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9时,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投标。项目实施地在吉林省长春市、松原市,属于火电行业服务类项目。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4-21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资质附表至少包含水、煤、油测量检测参数)和电力调试电源工程类三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性能试验合同业绩,须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人: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