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西分公司综合能源公司下属两个场站2025年光伏场区除草服务】
招标公告
行业: 光伏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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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ZB2025-06-2-321-01
项目摘要
华能山西分公司综合能源公司拟对下属榆社光伏电站(5万千瓦)和黎城光伏电站(25万千瓦)开展2025年度光伏场区除草服务,服务范围涵盖约11300亩区域的杂草清除、杂物清理及防火隔离带建设,要求每年进行人工、机械与化学除草各一次,并执行防火期日常巡逻。项目位于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与长治市黎城县,实施周期为2025年。招标人华能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近五年至少一项除草项目业绩且提供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9时30分,开标方式为线上解密。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行业归类为太阳能(solar),属典型运维服务范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7-21 09:3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项除草项目业绩,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人:
华能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