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电通道太平山、道县桥头两个风电项目无功补偿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风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湖南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DZ323/26-SB-002
项目摘要
湖南华电通道太平山、道县桥头两个风电项目无功补偿设备采购项目由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发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旨在为75MW太平山风电项目和50MW桥头风电项目配套采购无功补偿设备。项目招标范围涵盖两风电场的无功补偿装置采购,履约期限暂定2026年7月30日前完成交货。投标人须具备至少3项2021年以来投运的无功补偿设备业绩,且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日9时,开标方式为电子开标,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本项目属于风电领域设备采购,技术要求明确,对供应商资质有严格限制。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6-02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具有至少3项无功补偿设备投运业绩。一个合同视为一项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包含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并网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招标人: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