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白杨河、黄台、临沂、运河、聊城电厂石灰石(粉)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山东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09-2-253

项目摘要

华能山东分公司在山东省内开展白杨河、黄台、临沂、运河、聊城五家电厂石灰石(粉)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共划分为5个标段,分别针对不同电厂的脱硫用石灰石粉进行采购。项目涵盖石灰石粉及石灰石的供货,技术指标包括碳酸钙纯度、粒径过筛率、杂质含量等要求,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各标段交货期从48小时响应到合同有效期内分批供货不等。投标人需具备2015年以来至少两项单项3000吨及以上同类供货业绩,并满足财务与信用合规条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9月27日至10月10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9时,开标同步进行。项目实施地均位于山东省,涉及多个电厂单位作为招标人,由华能集团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代理。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属于火电配套物资供应范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0-14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且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单项合同3000吨及以上 石灰石粉 供货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等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单项合同3000吨及以上 石灰石 供货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等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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