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公司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法律服务(第二次)

采购公告 候选人公示 结果公告
行业: 电网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竞争性谈判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上海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GT-202603-000777

项目摘要

本项目为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就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法律服务进行的第二次公开谈判采购,旨在通过专业法律服务解决企业合同争议。项目于2026年3月26日发布采购公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日12:00,经评审后于2026年4月8日公示预成交结果,最终于2026年4月11日确认成交。中标单位为上海凯茂律师事务所,服务内容涵盖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代理,服务期自2026年4月3日起。采购方式为公开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法执业资格及近三年至少3项民商事诉讼/仲裁相关业绩,且需提供司法文书查询截图或判决书作为证明。

中标结果

中标人 上海凯茂律师事务所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4-01 12:00

投标候选人

排名 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1
上海凯茂律师事务所 中标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律师事务所经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须提供具有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项其代理买卖合同民商事诉讼/仲裁案件相关业绩,须提供委托合同能反映服务范围页、签字盖章页或民事判决书(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截图或法院下发的判决文书原件的扫描件)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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