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相关技改项目工程新建电锅炉调峰工程电极锅炉采购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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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114/17-SB-015
项目摘要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为满足供热期机组深度调峰需求,拟建设3×40MW电极锅炉调峰系统,总容量120MW。项目于2023年12月19日启动公开招标,2024年1月11日投标截止,1月11日完成电子开标。经评标,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1257.62万元报价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于2024年2月3日正式公示中标结果。项目采购范围包括3台40MW电极锅炉及其主辅设备、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全链条服务,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A级或B级锅炉制造许可证,且近五年内有至少一项40MW及以上电极锅炉投运业绩。项目实施地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由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作为招标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为代理机构。
中标结果
中标人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1,257.62 万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01-11 09: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1,257.62 万元 | |
| 2 | 1,857.76 万元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或B级锅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级或锅炉制造B级)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项40MW及以上等级电极锅炉设备国内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 本项目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招标人: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