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内蒙古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2-3-231-01

项目摘要

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项目为火电企业固废无害化处置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服务期三年。项目年处置量约48万吨一般工业固废(灰、渣、石膏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要求投标人具备II类固废填埋场或矿山回填生态恢复治理项目的合法运营资质,且不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至3月2日,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均为2026年3月6日09时00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包头第一热电厂,代理机构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本项目属于服务类招标,重点聚焦固废资源化利用与环境合规性。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3-06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投标人应为固废处置场建设主体或其授权运营治理的企业。拟选用固废处置场地应符合II类固废填埋场要求,具有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经专家评审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授权运营治理企业投标的,须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授权运营治理委托书。(2)投标人应为矿山回填和生态恢复治理项目责任主体或其授权运营治理的企业。拟选用矿山回填和生态恢复治理项目应具有市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关于灰渣石膏用于矿山回填和生态恢复实施方案的批复意见以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实施方案备案文件;授权运营治理企业投标的,须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授权运营治理委托书,矿山回填和生态恢复治理项目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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