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江环保科技公司北京环科院公司江西新衡公司零碳燃料代加工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山东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10-1-228-01

项目摘要

本项目为华能长江新衡(江西)科技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发起的零碳燃料代加工服务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旨在通过框架协议形式采购15万吨零碳燃料代加工服务,服务地点位于山东省济宁市,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招标范围涵盖燃料代加工及运输至指定地点,不承诺实际采购量。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排污许可证,并在2022年1月1日后具有至少一项替代燃料颗粒或生物质颗粒供货业绩。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至11月14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09时00分,开标同步进行。项目采用线上电子招标方式,由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管理,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未披露预算金额与中标金额,仅提供预估执行规模作为参考。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1-17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替代燃料颗粒或生物质颗粒供货合同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页、盖章页以及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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