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高级培训中心2025年第三次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 中标公告
行业: 电网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竞争性谈判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北京
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 502532

项目摘要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高级培训中心2025年第三次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编号:502532)于2025年8月12日至18日获取采购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上午10:00。项目分为两个分标:一是办公设备类的2025年图书馆设备采购,包含自助借还书机、门禁系统等,最高限价未明确;二是普通客车类的车辆报废置换更新采购,最高限价为18万元/辆(含税)。2025年9月8日发布成交公告,江苏感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图书馆设备采购包,而车辆采购包因有效应答人不足流标。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18号清河校区,供货期限分别为2025年12月31日前和2025年10月31日前。

中标结果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8-20 10:00

投标候选人

排名 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1 -

资质要求

  • 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 应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分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应答。
  •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应答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其应答将被否决。(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结果为准。
  • 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应答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 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 应答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 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 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 应答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 应答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应答人不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 应答人应自行响应采购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不得相互串通应答。
  • 应答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 应答人应自行响应采购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不得相互串通应答。

业绩要求

  • 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0万元。(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内容复印件,以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
  • 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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