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财2025年第三次物资公开招标集中采购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行业: 电网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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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摘要

中国电财2025年第三次物资公开招标集中采购项目由招标人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发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旨在采购数据中心资源扩容所需的单北斗时钟设备和硬件加密机。项目共设两个分标:包1为单北斗时钟设备采购,需购置2台;包2为加密机设备采购,需购置4台。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至21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8时30分。最高限价分别为66.4万元(约664,000元)和180万元(约1,800,000元)。中标结果于2025年8月5日公告,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全部两个包。项目实施地点未明确提及,但招标人位于北京,设备交付应为亦庄生产中心。本次采购聚焦信息安全与时间同步系统建设,体现电力金融领域对高可靠性软硬件的迫切需求。

中标结果

中标金额 246.40 万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预算金额
246.40 万元
投标截止
2025-07-31 08:30

投标候选人

排名 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1 246.40 万元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 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
  • 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 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 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业绩要求

  •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首页、签署页、实施内容页及金额页扫描件。
  •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首页、签署页、实施内容页及金额页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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