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工程湖南华电永州蓝山四海坪三期150MW风电项目风电机组设备采购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风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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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46/16-ZJ-001
项目摘要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中,湖南华电永州蓝山四海坪三期150MW风电项目风电机组设备采购已完成公开招标。项目位于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招标范围包括风电机组设备、运输、二次转运及技术服务,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全部交货。2024年7月22日为投标截止时间,评标结果于8月20日公示,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投标人需具备5MW及以上风电机组200台以上业绩及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且近三年无亏损。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由湖南华电永蓝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代理。
中标结果
中标人
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07-22 09: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
|
- |
| 1 | 2.24 亿元 | |
| 2 | 2.27 亿元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主要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应至少具有200台5MW及以上的风电机组合同业绩;具有与所投机型容量相同的风电机组投运业绩。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业绩提供以下第(1)项,投运业绩提供以下第(2)项):(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并网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招标人:
湖南华电永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