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2026-2027年度煤码头航标维护管理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海南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11-3-099

项目摘要

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2026-2027年度煤码头航标维护管理项目由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发起,旨在对位于海南省东方市的煤码头13个灯浮标、3个灯桩及2个导标开展巡检、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服务期限为2026年2月15日至2027年12月31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09时00分,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投标人须具备近5年内至少一项航标维护项目合同业绩,并满足财务与信用合规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所有投标文件需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在线递交。项目实施地点为海南省东方市,属于电力行业配套服务类项目。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1-28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至少提供1项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航标维护保养项目合同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签订时间等关键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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