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2025年工器具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行业: 核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山东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10-2-114-01

项目摘要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2025年工器具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为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位于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旨在保障200MW示范电站运行所需工器具供应。本次招标采购测振仪、爬梯、气体检测仪等54类共774件/台设备,分标段包1实施。交货期要求明确:固定资产工器具须于2026年5月31日前到货,其他工器具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交付。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至少有3项单项合同金额超100万元的工器具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及发票证明。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09时00分,开标同步在线进行。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由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且允许代理商参与。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获审批,具备招标条件。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1-03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项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工器具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3项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工器具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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