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司太仓电厂配套港区集中供热改造EPC项目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工程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江苏
国家能源-国能e招
CEZB260604004
项目摘要
江苏公司太仓电厂配套港区集中供热改造EPC项目为火电企业供热系统升级工程,旨在实现40%THA及以上负荷下稳定供应≥330℃、≥1.6MPa、不小于200t/h的蒸汽。项目涉及新建管架、铺设热力管道、安装分汽缸及结算站,并完成地面修缮与防腐处理,预计工期153天,实际开工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为国能太仓发电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相应设计资质,且近五年内至少有2个已完成的火力发电厂供热工程EPC业绩。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9时,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6-16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 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供热工程新建或改造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业绩要求
- 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力发电厂供热工程新建或改造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成。
-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
招标人:
国能太仓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