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公司福州分公司一期“上大压小”替代建设项目联合评估论证及能耗(碳排放)替代方案咨询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福建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3-3-371

项目摘要

本项目为华能福建公司福州分公司一期‘上大压小’替代建设项目提供联合评估论证及能耗(碳排放)替代方案咨询技术服务,属于电力行业节能审查前置服务。服务内容涵盖能源审计、联合评估论证报告编制、能耗与碳排放替代方案制定,需配合县市两级节能审查部门完成全流程审核工作。项目服务期为90天内完成送审稿,15天内完成报批稿修改。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具备2016年以来至少1项火力发电企业用能权交易核查和1项温室气体排放核查业绩,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至4月2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9时,采用电子招标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属于综合类服务项目,旨在支持煤电项目替代建设的合规性审批。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4-13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包含火力发电企业的用能权交易核查业绩及至少1项包含火力发电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查业绩(两项业绩需同时具备,可以为分别满足两项业绩要求的两份合同,也可以为满足两项业绩要求的一份合同),需附合同业绩影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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