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霞浦核电基地厂外综合配套工程(一期)主体工程标段1#、2#、3#通风空调机组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核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福建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09-2-064-01

项目摘要

华能霞浦核电基地厂外综合配套工程(一期)主体工程标段1#、2#、3#通风空调机组设备采购项目由中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面向全国公开招标。项目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总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米,本次招标为通风空调机组设备的全周期采购,涵盖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09时00分,交货期为60天。投标人须为厂家或唯一授权代理商,且需具备2022年以来单项合同金额超200万元的同类业绩。招标文件免费获取,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项目属于核电配套工程,技术要求高,对供应商资质和履约能力有严格审查。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0-13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须为通风空调机组厂家或取得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两者不能同时投标,且每家代理商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及以上的通风空调机组设备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的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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