苇湖梁新能源公司所属新能源场站SVG备件供应及维修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光伏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新疆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00001/26-CL-002

项目摘要

苇湖梁新能源公司所属新能源场站SVG备件供应及维修服务项目为新疆地区24个新能源场站(含7家光伏电站、17家风电场及2座汇集站)的无功补偿装置运维保障项目,服务期限三年。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人为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一项SVG设备维修、安装、调试、改造或升级合同业绩。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至4月28日,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均为2026年6月4日9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仅限电子投标,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电汇、保证保险或保函形式缴纳。项目未披露预算金额与中标金额。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6-04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一项合同业绩,每项合同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1)SVG设备维修合同业绩;(2)SVG设备安装合同业绩;(3)SVG设备调试合同业绩;(4)SVG设备改造合同业绩;(5)SVG设备升级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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