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2台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项目三大主机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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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ZB2026-01-1-002-01
项目摘要
华能山东分公司烟台2台66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项目为新建超超临界燃煤发电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门楼街道蔡家夼村南。项目拟建设两台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机组,配套建设脱硫、脱硝装置及供热管网。本次招标为三大主机设备采购,分为标段一(锅炉及脱硝系统)和标段二(汽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具备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的业绩要求,且标段一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段二允许联合体但需满足各自设备业绩条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月4日至12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09时00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烟台发电厂,代理机构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1-26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台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的煤粉锅炉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台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汽轮机和发电机设备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人: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烟台发电厂
招标代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