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2026至2028年度机组烟气系统CEMS设备系统运维服务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山东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DZ170/17-QT-063

项目摘要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2026至2028年度机组烟气系统CEMS设备运维服务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服务范围涵盖300MW燃煤机组及2×505MW燃气机组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日常维护、大小修和故障抢修。项目计划工期为2026年3月18日至2028年12月31日,覆盖#1-#4号燃煤机组及#5-#6号燃气机组的脱硫、脱硝及总排口共28套CEMS设备。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以来至少2项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稀释法CEMS运维业绩,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21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时,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由华电招标有限公司代理。项目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属于电力行业中的火电运维服务范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2-10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稀释法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维的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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