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北分公司应城热电新能源项目2026-2027年度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服务招标【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湖北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5-3-087

项目摘要

华能湖北分公司应城热电新能源项目2026-2027年度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服务招标(重新招标)项目由华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起,旨在为该公司及控股企业在2026至2027年度内开发的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提供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要求中标单位在接到通知后30天内完成报告编制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本次招标不设预算金额,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日10时00分,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投标人需具备水资源论证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单位水利水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并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项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业绩。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湖北省,属于综合类服务招标。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6-01 10: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任一资质条件:具备有效期内的水资源论证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专业:水利水电)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业绩。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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