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项目工程(2021年生产物资类第1批班车)河北石热、裕华、鹿华石灰石粉、液氨采购批次评标结果公示
候选人公示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候选人公示
地区: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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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摘要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开展2021年生产物资类第1批班车采购,涉及河北石热、裕华、鹿华电厂的石灰石粉(粗、细)及非供暖期液氨框架采购。项目分多个标段进行评标,公示期为2021年3月15日至3月19日。石灰石粉(粗)框架采购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井陉县元祥建材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187.70万元;石灰石粉(细)框架采购有多个标段,其中一标段第一候选人为河北鑫钰建材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14.00万元;液氨采购第一候选人为石家庄瑞麒麟化工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38.00万元。所有候选人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项目由华电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招标人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1,187.70 万元 | |
| 1 | 438.00 万元 | |
| 2 | 1,166.30 万元 | |
| 2 | 1,043.36 万元 | |
| 2 | 447.75 万元 | |
| 2 | 448.35 万元 | |
| 3 | 1,230.90 万元 | |
| 3 | 235.91 万元 | |
| 4 | 1,307.50 万元 | |
| 4 | 241.30 万元 | |
| 5 | 249.30 万元 | |
| 5 | 1,064.00 万元 | |
| 6 | 1,082.24 万元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 投标人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具有液氨运输与储存相关资质
业绩要求
- 近三年完成过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单项金额≥5000万元),或具有同等规模的业绩证明
-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至少1项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招标人:
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