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脱硝CEMS系统升级改造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工程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新疆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DZ023/22-QT-061

项目摘要

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拟对2×660MW火电机组的脱硝CEMS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项目位于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计划服务期限为每台机组15天,随机组停运时间实施。招标范围涵盖1、2号机组共4套CEMS系统设备的改造,包括机柜、分析仪、采样探头及管线、工控机及监测系统等,含安装调试与自行检测验收。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9时,开标方式为电子开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CEMS设备改造或供货合同业绩,同时需满足信用、资质、关联关系等合规要求。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4-30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且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满足下列要求之一的合同业绩:(1)CEMS设备改造合同业绩;(2)CEMS设备供货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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