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土石方工程(二标段)】
招标公告
行业: 核电
类别: 工程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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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ZB2025-07-2-155-01
项目摘要
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土石方工程(二标段)由中核集团旗下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工程范围涵盖3号机组、4-5号机组及搅拌站等区域的土石方开挖与场地平整,计划工期425天,自2025年11月起至2026年12月止。招标最高限价为411,041,495元,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企业近五年需有合同价不低于1亿元或开挖量不少于300万方的类似业绩。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5日,由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代理,项目属于核电领域工程类招标。
关键信息
预算金额
4.11 亿元
投标截止
2025-08-05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5) 一级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6) 项目经理资格: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具备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有效期内。
-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业绩要求
- 企业近五年(2020年4月至今,正在施工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正在施工或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
-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价(或结算价)在10000万元及以上或开挖方量不少于300万方的土石方开挖工程(或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包含的土石方开挖工程,需证明包含的土石方开挖工程达10000万元及以上或开挖方量不少于300万方)施工业绩。
招标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