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和田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策勒40MW光伏电站一期汇流箱电源及监测单元换型项目询比
询价公告
结果公告
行业: 光伏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询价采购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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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202604-004571
项目摘要
新疆华电和田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策勒40MW光伏电站一期汇流箱电源及监测单元换型项目为光伏电站设备升级改造工程,采用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采购类型为服务。项目于2026年4月14日发布询价公告,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12:00,服务启动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经评审,许昌市南传电气有限公司中标,成交结果于2026年5月21日公示。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至少一项2021年以来的光伏电站汇流箱相关合同业绩,且不得存在失信或被处罚情形。项目实施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策勒县,属于太阳能发电领域。
中标结果
中标人
许昌市南传电气有限公司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4-21 12: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许昌市南传电气有限公司
中标
|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业绩要求
- 报价人须具有并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光伏电站汇流箱设备供货或检修或改造合同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服务内容、盖章签字页等证明合同真实性的资料。
招标人:
新疆华电和田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