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工程辽宁华电调兵山45万千瓦风电制氢耦合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PEM制氢系统成套设备采购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风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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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摘要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改工程辽宁华电调兵山45万千瓦风电制氢耦合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旨在建设450MW风电、295MW制氢系统及配套储能与储氢设施。本次招标为PEM制氢系统成套设备采购,共1个标段,包含12套250Nm³/h PEM电解槽及电源、气液分离、氢气纯化装置等核心设备。招标于2025年12月25日发布,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经评标,鹭岛氢能(厦门)科技有限公司以7104.865万元中标,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为第二候选人。项目计划于2026年6月15日前完成生产并具备发货条件,实施地点位于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

中标结果

中标金额 7,104.86 万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1-20 09:00

投标候选人

排名 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1 7,104.86 万元
2 8,080.80 万元

资质要求

  • 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1项单体产氢量200Nm³/h及以上PEM电解水制氢系统合同业绩或投运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投运业绩需要在合同业绩支撑材料基础上,补充投运业绩支撑材料(如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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