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深度优化用水及水污染防治改造三阶段性能试验(第二次)谈判
采购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竞争性谈判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辽宁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GT-202604-000551
项目摘要
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开展深度优化用水及水污染防治改造三阶段性能试验(第二次)谈判采购,旨在通过专业第三方服务实现燃煤电厂废水零排放系统性能验证。项目采购内容为三阶段性能试验服务,要求应答人具备6%税率的CMA检验检测资质,并在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4日期间完成至少1项采用旁路蒸发干燥工艺的燃煤电厂废水零排放性能试验业绩。采购方式为公开谈判采购,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09:30,服务起始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采购单位为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位于辽宁省丹东市。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4-28 09:30
资质要求
- 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应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
-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 应答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 应答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 应答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件检验检测范围包含烟气或废气相关类别;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业绩要求
- 应答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报价截止日期间,具有1项及以上已实施完成的燃煤电厂采用旁路蒸发干燥工艺废水零排放性能试验业绩,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技术协议扫描件(包括首页、工作范围页、盖章签字页及合同签订时间页等内容),内容不全视为无效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