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二期压缩空气系统后处理设备改造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工程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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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13/17-QT-083
项目摘要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二期压缩空气系统后处理设备改造项目(招标编号:CHDTDZ013/17-QT-083)为火电行业工程类改造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项目规模为2×335MW。本次招标范围涵盖压缩空气后处理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管道的供货、旧设备拆除、新设备安装及站房综合治理等全流程工作,工期60天。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人为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09时00分,开标方式为电子开标。投标人须为压缩空气后处理系统设备制造厂家或品牌授权代理商,并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少3项鼓风干燥机设备金额不低于70万元的供货业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7-29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空压机后处理系统设备制造资质的生产厂家或其品牌授权代理商;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业绩要求
- 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3项压缩空气后处理设备供货业绩(其中每项业绩的鼓风干燥机设备金额不低于70万元),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无遮挡的合同发票、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招标人: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