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电气高压试验设备专车运输(含驻场)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12-1-055-01
项目摘要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拟开展电气高压试验设备专车运输(含驻场)服务框架协议招标,由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为代理机构。项目服务范围覆盖全国各试验项目现场,服务期为三年,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内容包括4.2米至13米各类专用车辆的运输及现场驻留服务,不设固定采购数量,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数量波动风险。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少有1项货物运输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09时01分,开标时间与之同步。本项目未披露预算金额及中标金额,目前处于招标阶段。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2-22 09:01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财务、信誉等方面应满足: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业绩要求
- 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货物运输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人: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