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邹县电厂4机CEMS烟尘分析仪备件(孙)(第二次)询比

询价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询价采购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山东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GX-202603-008657

项目摘要

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就邹县电厂4号机组CEMS烟尘分析仪备件(第二次)开展公开询比采购,项目涉及烟尘分析仪、烟气分析仪光源、烟气湿度测量仪及冷凝器等关键备件,共需采购2台烟尘分析仪、1只光源、1台湿度测量仪和4台冷凝器。采购单位为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需求方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12时25分,交货时间定于2026年5月5日。投标人须具备2023年以来不少于3份火力发电厂CEMS仪表或备件供货合同,并提供环保认证报告。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可接受代理商参与,但需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所有报价文件需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提交,技术与商务文件不得包含价格信息。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3-30 12:25

资质要求

  • 报价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须提供CEMS烟气湿度测量仪的环保适用性检测报告和环保认证(CCEP),认证依据为《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2017),认证证书中申请单位名称、制造商名称、生产厂名称、认证型号须保持一致,认证证书申请单位名称需和CEMS系统证书一致,应保证所报的产品满足现场烟气连续监测系统及现场环保数据采集传输的要求;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报价,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上述第三条要求的证书。
  • 报价方自2023年至报价截止日具有火力发电厂CEMS仪表或备件供货合同不少于3份,合同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供货范围或清单、主要技术要求(参数)、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及对应合同的无遮掩结算发票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用户签章的竣工验收证明】。所报价产品生产日期均在2025年10月份及以后。

业绩要求

  • 报价方自2023年至报价截止日具有火力发电厂CEMS仪表或备件供货合同不少于3份,合同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供货范围或清单、主要技术要求(参数)、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及对应合同的无遮掩结算发票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用户签章的竣工验收证明】。
  • 所报价产品生产日期均在2025年10月份及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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