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中水深度处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内蒙古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12-3-012-01
项目摘要
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中水深度处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为火电企业配套环保升级工程,旨在解决中水回用导致的锅炉补给水系统膜污堵风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涵盖成套加药装置、压滤机及起重设备等工艺设备,设计出力250m³/h,供货期45天。投标人须具备2020年以来至少1份拟投品牌中水深度处理加药系统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凭证。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09时00分,开标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线上进行。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2-23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拟投品牌中水深度处理工艺系统加药系统供货合同业绩(接受制造商业绩),并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首页、供货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人: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二热电厂
招标代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