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望亭2×66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闭式水换热器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江苏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DZ065/18-SB-263
项目摘要
华电望亭2×66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闭式水换热器采购项目由江苏华电望亭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开展。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建设规模为两台660MW燃煤发电机组。本次招标范围为4台660MW机组配套的闭式冷却水板式换热器设备供货及技术服务,包括设备本体、附件、技术资料、培训、安装指导、调试与试运行支持等。履约期限要求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交货,以满足2026年11月首台机组并网需求。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两项国内火力发电机组闭式水板式换热器(流量≥2600t/h)供货并投运业绩,且不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09:00,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平台为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2-10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人投标产品必须提供换热器制造商(或其国内代表机构)出具有效的授权书。制造商和代理商/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两项火力发电机组配套的闭式水板式换热器(闭式水量不小于2600t/h)国内供货的并投运业绩(不含改造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业绩: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2)投运业绩:在合同业绩支撑材料基础上,补充投运业绩支撑材料(如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 投标人须提供完整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及投运证明,且投运时间应在2021年1月1日之后。
招标人:
江苏华电望亭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