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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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海南峨蔓风电场一期以大代小改造升级项目勘察设计公开招标项目位于海南省儋州市峨蔓镇,原装机容量49.5MW,拟拆除33台1.5MW风电机组,更换为8台6.25MW和5台8MW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提升至约78.75MW。项目涵盖场内道路、风机基础、集电线路、升压站及环保水保等设计工作,服务期19个月。招标人为海南国能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14:00至3月28日16:00,投标截止时间定于2026年4月13日09:00。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并提供至少2份90MW及以上风电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业绩。本项目为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
黑龙江华电五大连池一期200MW风电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实施方案编制服务由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发起,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无需公开竞争。项目内容为风电项目的环保与水保方案编制,服务范围明确,不涉及工程实施。供应商为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已通过集团内部规定流程确定。公示期自2025年6月23日17:00至6月28日17:00,共5天。本项目属于服务类招标,行业类别为风电,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未披露预算金额及中标金额,无投标截止时间要求。整体流程符合中国华电集团直接采购管理办法,具备合规性。
华电秦皇岛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北华电昌黎500MW海上光伏试点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由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位于河北省昌黎县,属于海上光伏配套输电工程,重点涉及环保与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三同时”管理办法》,在基层企业力量不足时,可委托华电电科院协助编制,符合直接采购条件。公示期为2026年1月15日至1月18日,共3天,异议受理人陈浩联系方式已公布。项目不设投标截止时间,因属直接采购,无需竞争性程序。
黑龙江华电佳木斯汤原一期200MW风电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实施方案编制服务由华电能源汤原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起,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项目内容为编制环保与水土保持三同时实施方案并取得政府批复。采购单位指定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公示期为2025年8月1日至8月4日,共3天。根据中国华电集团相关规定,因项目技术复杂且基层企业力量不足,可委托华电电科院协助编制。本项目不进行公开招标,属单一来源采购情形。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属于风电领域综合类服务项目。
黑河孙吴100MW风电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实施方案编制服务由华电黑河孙吴县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起,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委托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方案编制工作。该项目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三同时”管理办法》实施,因基层企业编制力量不足,可由华电电科院协助完成。公示期为2025年4月25日至4月28日,共3天,异议受理渠道已公开。项目属于风电领域,聚焦环境与水土保持合规性设计,服务于新能源项目建设的法定要求,确保工程与环保措施同步规划、建设、投入使用。目前尚未进入公开招标流程,处于直接采购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