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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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蛟山(一期)60MW风电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由四川广元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起,采用公开询比采购方式,于2026年3月19日发布询价公告,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09:40。项目服务内容为60MW风电项目的后评价报告编制,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并在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间至少完成一项不低于6万千瓦的新能源项目竣工验收、后评价或可研设计业绩。2026年4月26日公示预成交供应商为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最终于2026年4月29日确认其为中标人,成交金额未在公告中披露。项目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属于风电行业,技术规范书明确采购范围,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华电(昭觉)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波西光伏发电二期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第二次)服务采购,采用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采购内容为四川凉山州昭觉县波西光伏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于2026年3月10日发布询价公告,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5日09:40,服务启动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2026年4月9日公示预成交结果,北京瑞科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候选人,公示期至2026年4月13日。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含电力类),且近三年至少有1个10万千瓦以上新能源项目后评价或可研报告编制业绩。项目位于四川省凉山州昭觉县,属光伏领域。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就内蒙古磴口20万吨光伏支架项目开展后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采用公开询比采购方式,服务内容为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项目于2026年4月1日发布询价公告,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7日13:30。立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被公示为预成交供应商,最终确认为中标人。服务开始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采购要求响应人具备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信,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注册造价师和注册会计师各至少1人,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且近5年主持过类似项目。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磴口县,属于光伏领域综合服务类项目。
依兰鸡冠山三期150MW风电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服务由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发起公开询比采购,项目位于黑龙江省,旨在对已建成的150MW风电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评估其技术、经济与环境绩效。采购范围涵盖后评价报告的编制及技术规范要求。2026年2月24日发布候选人公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为预成交供应商,公示期至2026年2月28日。该项目属于风电领域服务类招标,目前处于候选人公示阶段,尚未正式确定中标结果。
罗甸乌江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启动贵州华电黔南罗甸纳尾100MW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及乌江公司相关文件要求,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项目旨在完成后评价报告编制,涵盖资料收集、现场调研、评审组织及报告修改等全流程技术服务。采购单位为罗甸乌江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供应商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咨询分公司。公示期自2026年5月27日至30日,为期3天。本项目属光伏领域综合服务类采购,不涉及公开招标流程,符合集团公司规定的直接采购情形。项目位于贵州省罗甸县,实施主体为基层企业,技术内容聚焦于投资后评价体系落地。
江苏华电昆山热电有限公司开展昆山经开区四期等分布式光伏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工作,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该项目为集团统一部署的2026年投资项目后评价任务之一,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咨询分公司承接。公示期为3天,自2026年5月20日12:00至5月23日12:00,异议受理人董雯婷联系方式已公开。采购内容聚焦于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后评价报告编制,属于服务类项目,不涉及投标竞争环节。项目实施地在江苏省昆山市,属太阳能发电领域综合评价类工作。
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就金沙江中游河段梨园、阿海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服务开展第二次批次招标,项目属于水电行业服务类。根据2023年11月19日发布的评标结果公示,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685.000324万元;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第二候选人,投标报价785.172528万元。公示期至2023年11月23日止,投标人可在此期间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提出异议。项目位于云南省,由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招标。本项目不涉及预算金额或中标金额的直接披露,仅公布候选人投标报价。
华电(昭觉)新能源有限公司就四川凉山州昭觉县波西光伏发电二期项目后评价报告评审服务开展直接采购。该项目为集团内部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及四川公司委托函,选定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咨询分公司为供应商。公示期自2026年3月13日至16日,为期3天。本项目不涉及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为直接采购,旨在对光伏项目实施后的技术、经济与管理效果进行系统评估,支撑后续投资决策优化。项目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属于太阳能发电领域。
华电(北京)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代管单位2025年度后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服务项目为集团内部直接采购项目,旨在开展2025年基建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因属集团公司明确指定的服务事项,符合直接采购条件,无需公开招标。服务内容包括后评价报告的编制与评审,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咨询分公司承担。公示期为2025年6月30日至7月3日,共3天。项目未披露预算金额及中标金额,亦无投标截止时间等常规招标流程节点。整体流程聚焦于内部审批与公示,体现集团化管理下的高效采购机制。
本项目为华电新能德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德惠铁北2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及华电吉林大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大安海陀50MW风电项目的后评价报告编制服务,由华电吉林能源有限公司作为采购单位发起。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因技经中心具备承担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的能力,且符合集团内部直接采购目录要求,故无需公开招标。供应商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咨询分公司,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20日,共3天。项目不涉及投标报价与中标金额,属于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集团内部技术服务类项目,旨在对两个风电项目实施后的综合效益、技术经济性及管理成效进行系统评估,支撑后续投资决策优化。
内蒙古华电蒙东能源有限公司开展翁牛特旗天汇风电并购后评价技术服务直接采购,项目涵盖志兴发电项目与和平营发电项目的并购后评价工作。采购单位为内蒙古华电蒙东能源有限公司,供应商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咨询分公司,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及内部委托文件实施。公示期自2026年4月24日09:10至4月27日09:10,为期3天。本项目不涉及公开招标或竞争性程序,属集团内定向采购,无需投标报价或评审流程。异议受理人李晓冬联系方式为电话04756207099及邮箱xiaodong-li@chd.com.cn。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属于风电领域综合服务类项目。
天津开发区分公司南港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分公司发起,旨在对天津南港热电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根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及《关于开展2025年基建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的通知》,该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不进行公开招标。供应商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咨询分公司,具备集团公司内部指定资质和专业能力。公示期为2025年8月25日至8月28日,共3天。本项目属于技术服务类,重点聚焦项目投资决策后的评估与总结,服务于集团战略规划与后续项目优化。
河北华电石家庄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后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由中華電力集團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发起,旨在对已建成的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开展后评价工作。该项目为直接采购,依据集团文件及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无需公开招标。采购内容包括后评价报告的编制与提交,服务周期为3天公示期(2025-04-03至2025-04-06)。供应商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咨询分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能力。项目未设置预算金额或中标金额,属于非竞争性采购流程。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属燃气发电类综合能源项目,聚焦运行绩效、投资效益与技术经济分析。
新疆华电莎车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由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项目旨在依据国家法规及华电集团技术要求,对光伏发电项目从投资决策、实施过程到运营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形成可验收的后评价报告。报告需涵盖技术、经济、环境与社会影响对比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以优化未来项目管理。供应商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咨询分公司,系集团公司指定唯一具备资质的技术支撑平台。公示期为2025年3月27日至4月1日,共5天。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属于光伏类新能源项目,规模为10万千瓦。目前处于候选人公示阶段,尚未确定中标结果。
本项目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发起的光伏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涵盖国智机械1.4MW、中基杭萧钢构3.375MW、石育医药一期1.4MW、襄都晏家屯20MW及鹿泉一期4MW共5个光伏项目。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因需保证服务一致性,继续从原供应商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咨询分公司处采购。公示期为2025年3月27日至3月30日,共3天。采购内容包括对上述光伏项目的建设、运行、经济性等方面开展后评价报告编制工作。项目位于河北省,属于新能源领域中的光伏发电行业,技术要求聚焦于项目后评价分析能力与经验。
河北华电邢台宁晋一期8.32MW分布式光伏项目后评价报告服务采购项目由中華電力集團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发起,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因需保证项目一致性及服务配套要求,指定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咨询分公司为唯一供应商。项目内容为编制该光伏项目的后评价报告,公示期自2025年3月28日12:00至3月31日12:00,为期3天。本次采购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函件规定执行,未进行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目前处于采购结果公示阶段,尚未披露中标金额或最终成交价,相关异议受理渠道已明确,可联系张旭(电话:0311-80726859,邮箱:zhang-xu@chd.com.cn)提出。
华电莎车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由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发起,旨在对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建设实施、生产运行、投资效益及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根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委托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咨询分公司承担后评价工作。项目内容涵盖近三年经营情况分析、关键指标对比、偏差原因剖析、主要结论与对策建议等核心任务。公示期为2025年5月13日至5月16日,共3天。该报告将作为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权威性。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属于光伏新能源领域,具备典型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