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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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疆乌鲁木齐分公司1号、2号锅炉及全厂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内外部检验项目,由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组织公开询比采购,采购类型为服务类。项目于2026年3月26日发布候选人公示,招商新疆特种设备检验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被确定为预成交供应商,公示期至2026年3月30日。最终于2026年3月29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确认该公司为中标人,服务范围涵盖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全面检验工作。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属火电领域设备检测服务,技术要求涉及特种设备安全检验规范。
1号锅炉定期外部检验项目由某电力企业发起,旨在对1号锅炉进行定期外部安全检验,保障设备运行安全与合规性。项目为服务类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编号为GT202308000006。公告发布于2023年7月31日,但未披露投标截止时间、预算金额及中标结果等关键信息。目前处于招标阶段,尚未进入评标或中标环节。项目实施地点位于中国某省份(具体未明确),属于火电行业中的设备维护服务范畴,技术要求涉及锅炉检验的专业资质与经验。后续需关注中标公告以获取最终结果。
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开展压力容器年度外部检验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旨在保障电力设备安全运行。项目属于服务类,主要涵盖压力容器的定期外部检验工作,涉及检测、评估及报告编制等技术服务内容。公告发布于2019年10月28日,为第二次竞争性谈判,表明前期采购未成功或需重新组织。目前未披露中标结果、预算金额及投标截止时间等关键信息,项目状态处于招标阶段。项目实施地为河南省新乡市,属火电行业范畴,重点聚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合规运维。
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开展压力容器年度外部检验(二次)招标,项目旨在保障电力设备安全运行。本次招标为服务类项目,主要涉及压力容器的定期外部检验工作,确保锅炉及压力系统符合国家安全部门要求。公告发布于2019年9月11日,但未披露投标截止时间、预算金额及中标结果等关键信息。项目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属于火电行业范畴,核心目标是通过专业第三方检验机构完成年度检验任务,提升电厂运行安全性与合规性。目前尚未获取中标单位或成交金额信息,项目状态为待定。
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开展压力容器年度外部检验服务采购,旨在保障发电设备安全运行。项目为服务类招标,主要涵盖压力容器的年度外部检验工作,涉及检测、评估及报告编制等专业服务内容。公告发布于2019年9月8日,未披露投标截止时间、预算金额及中标结果等关键信息。项目实施地为河南省新乡市,属于火电行业范畴。目前无中标信息或候选人公示,项目状态处于招标阶段,具体进展需进一步关注后续公告。
金山热电分公司压力容器外检项目为2019年开展的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旨在对电厂压力容器进行外部检验,保障设备安全运行。项目于2019年8月29日发布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明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范围为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服务。公告未披露预算金额、投标截止时间及中标结果等关键信息,当前状态为招标中。项目实施地点位于上海市金山区,属于火电行业范畴,涉及特种设备检测服务,技术要求较高。由于未提供具体资质与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根据公告内容自行判断参与条件。
华电新乡发电公司开展压力容器年度外部检验项目竞争性谈判,为保障设备安全运行,需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专业检测。该项目为第三次发布公告,表明前期采购未完成或流标,现继续推进。招标内容涵盖压力容器的全面检验工作,涉及技术、安全及合规要求。公告发布于2018年11月27日,但未披露投标截止时间、预算金额及中标结果等关键信息。项目实施地为河南省新乡市,属于火电行业范畴,重点聚焦特种设备检验服务。由于信息不完整,无法确认当前是否已确定中标单位或完成采购流程。
华电新乡发电公司开展压力容器年度外部检验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旨在保障电力设备安全运行。项目招标范围为压力容器的年度外部检验服务,涉及检测、评估及报告编制等工作内容。公告发布于2018年11月13日,属于竞争性谈判方式,未披露投标截止时间与中标金额。该项目为服务类采购,聚焦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管理,适用于火电行业运维体系。因仅有一条公告且无后续结果信息,当前处于招标阶段,尚未确定中标人。项目实施地在河南省新乡市,对投标方具备相应资质和业绩有明确要求。
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启动压力容器年度外部检验项目竞争性谈判,旨在保障电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项目属于服务类,主要涵盖压力容器的年度外部检验工作,涉及检测、评估及报告编制等专业服务。公告发布于2018年10月28日,明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但未披露投标截止时间、预算金额及中标结果。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属于火电行业范畴。目前仅知招标流程启动,尚未进入中标或合同签订阶段,具体执行细节需关注后续公告。
江苏华电望亭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开展1、2号锅炉水汽质量管理外部检验项目,因涉及特种设备法定检验责任,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行业标准,需由具备资质的江苏省特检院实施。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期为2025年1月10日至15日,共5天。根据江苏省属地化管理政策,额定蒸汽压力小于22MPa的电站锅炉定期检验由省级特检机构承担,故仅能从唯一供应商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采购。项目旨在确保锅炉水汽质量符合安全技术规程,保障机组运行安全。目前处于采购公示阶段,尚未确定中标结果。
2025年#1、#2、#3余热锅炉外部及内部检验项目由北京华电北燃能源有限公司发起,因根据京质监特设发[2014]17号文件规定,发电用锅炉定期检验仅可由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华北电力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中心实施。由于该中心非独立法人,授权北京中能祥瑞科技有限公司代为开展谈判、合同签订与结算工作,项目履约和报告审核由检验中心负责。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公示期为2025年3月10日至13日,共3天。采购内容为三台余热锅炉的外部与内部检验服务,属于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范畴,技术要求较高,具备唯一供应商采购特征。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分公司对所属三台循环流化床锅炉开展外部、内部检验及能效试验服务采购,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项目涵盖2026年至2028年期间共9次外部检验、1次内部检验及5次能效试验,服务周期覆盖三年。因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为唯一有效供应商,且符合《天津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故采取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期为3天,自2026年4月29日09:25至5月2日09:25,异议受理渠道已明确。项目实施地为天津市,属于火电领域专业技术服务。
江陵公司#1、#2炉定期检验项目由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发起,因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确指定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为法定检验责任单位,仅有一家有效供应商,故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项目内容涵盖#1、#2锅炉外部检验(合同期1年)、#1机组大修期间内部检验及2025年11月的外检工作。公示期自2025年9月8日12:00至9月11日12:00,共3天。中标人已确定为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未公开具体金额。项目位于湖北省江陵县,属于火电行业中的锅炉定期检验服务类项目,技术要求严格,具备特种设备检验资质是核心准入条件。
华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因1号锅炉内部检验及1、2号锅炉外部检验需采用具备超临界锅炉检验资质的专有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新疆自治区相关监管要求,拟直接采购。项目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承接,服务内容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测、报告出具及信息更新等。公示期为3天,自2025年6月17日17:00至6月20日17:00,异议受理渠道已明确。该项目属电力行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范畴,不涉及公开招标,符合国家规定的直接采购情形,旨在确保锅炉安全性能检验及时完成。
华电新疆准东五彩湾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度电站锅炉外部检验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由中特检院(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承担4台机组在运行期间的外部检验工作。项目公示期为3天,自2026年3月24日至3月27日。采购依据为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及中国华电集团管理办法,明确因特检所不具备检验能力时应由上级机构协调具备资质单位实施。本次采购不进行公开招标,符合国家规定和集团制度中的直接采购情形。项目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准东五彩湾地区,属于火电行业,技术要求较高,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核心环节。
浙江华电杭州下沙公司2025年压力容器外部检验服务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由杭州华电下沙热电有限公司作为采购单位,选定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为唯一供应商。该项目属于特种设备检验服务类,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公司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第四章第十六条第八项规定,因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或集团公司审定情形而适用直接采购。公示期自2025年12月12日00:00至2025年12月15日00:00,共3天。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邮件向异议受理人陈文雯提出异议。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服务内容为压力容器外部检验,不涉及投标报价或预算金额披露,中标结果已确定,未公开具体成交金额。
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锅炉外部检验及定期检验项目因特种设备法规要求,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根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因仅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具备超临界锅炉(GD1)检验资质,故确定其为唯一供应商。公示期自2026年4月3日14:00至4月8日14:00,为期5天。项目内容为2号锅炉的外部检验与定期检验,属于电力行业特种设备专业服务范畴。本次采购不进行公开招标,符合国家规定及集团审批情形,体现了高技术门槛项目的特殊采购路径。项目实施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属火电领域核心运维保障任务。
华电新疆克拉玛依发电公司2号锅炉内部检验及1号、2号锅炉外部检验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由具备超临界锅炉检验资质的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作为唯一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锅炉安全技术规程》要求,为确保特种设备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完成检测,项目依法依规实行直接采购。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9日至12月22日,共3天。采购内容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测、出具检验报告及更新检验信息服务等,采用固定单价结算。该项目属于电力行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服务范畴,实施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
轮台热电公司2026年1、2号锅炉定期检验项目为超临界电站锅炉年度检验服务采购,因仅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具备额定压力≥22MPa的电站锅炉内、外部检验资质,故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项目内容包括1号锅炉内部检验及1、2号锅炉外部检验,依据TSG 11-2020和GB/T42535-2023等标准执行。公示期自2025年12月25日12:32至12月28日12:32,共3天。采购单位为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中标人为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无竞争性投标。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轮台县,属火电行业,技术要求高,具有唯一供应商特征。
新疆华电天山绿色能源有限公司2026年度1号、2号电站锅炉内、外部定期检验项目为直接采购,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补充通知,因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或集团公司审定的情形,故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项目内容涵盖2026年机组检修期间对两台锅炉进行内部检验,以及运行期间开展外部检验,并由供应商出具技术报告。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为唯一供应商,公示期自2025年12月29日12:00至2026年1月1日12:00,为期3天。项目涉及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及标准执行,属于电力行业专业检验服务范畴,无公开招标环节,中标结果已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