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机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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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哈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托盘检测服务(第二次)公开询比采购,项目为服务类,采购范围为托盘检查,税率6%。采购方式为公开询比采购,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19:00,服务起始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候选人公示期至2026年4月30日,预成交供应商为苏州富港工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投标人须具备CMA和CNAS资质,且在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具有至少1项检测类合同业绩,并提供完整审计报告。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属于电力行业配套服务类项目。
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至2027年压力容器安全检验服务项目为公开询比采购,服务周期覆盖2026年4月至2027年12月,涵盖固定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RD1)等关键内容。项目于2026年3月24日发布询价公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8日。候选人公示于2026年4月15日发布,最终确定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为成交供应商。该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甲类检验机构A2级及以上资质及省级以上CMA认证,并在2021年以来至少拥有1项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业绩。整个流程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在线完成,体现了电力行业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专业化与数字化管理。
轮台热电公司1、2号机组检修及日常金属检测项目由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组织公开询比采购,采购类型为服务类,旨在对两台300MW以上燃煤火电机组开展定期金属检测与检修服务。项目于2026年3月17日发布询价公告,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11:00。经评审,通奥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确定为预成交供应商,并于2026年4月12日正式公示中标结果。服务期自2026年4月30日起,要求供应商具备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综合检验(甲类)或无损检测A级资质,并提供2022年以来至少一项300MW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金属检测业绩。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轮台县,属火电运维服务范畴。
华润雪花啤酒(四川)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公司2026年度产品型式检验委托检测服务项目为年度持续性检测服务采购,原定于2026年4月8日13时21分30秒截止报价,现延期至2026年4月13日13时21分30秒。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由2026年4月7日10时21分43秒延至2026年4月12日10时21分43秒。除上述时间变更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有效。该项目属于服务类招标,主要涉及啤酒产品型式检验的委托检测工作,不包含设备采购或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四川省广安市,由华润雪花啤酒(四川)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公司作为招标人组织,未披露预算金额及中标金额信息。目前仍处于招标阶段,尚未发布中标结果。
华电叶城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技术监督管理项目由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起,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因需保持技术监督工作的一致性与配套服务要求,确定由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项目涵盖光伏、化学、绝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系统安全防护等八项专业领域的监督检查、评价、培训与技术支撑工作。公示期自2025年1月26日至1月31日,为期5天。监督单位须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综合检验机构(甲类)资质。该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聚焦新能源领域技术监督体系运行,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华电喀什热电公司2025年技术监督管理及服务项目由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起,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因需保证技术监督工作连续性与配套服务一致性,指定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项目涵盖金属、化学、继电保护、电能质量、锅炉、汽轮机等16项专业技术监督与检测服务,要求检验单位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综合检验机构(甲类)资质。公示期自2025年1月26日至1月31日,共5天,异议受理渠道已公开。项目未设置公开招标环节,属集团内部技术支撑体系内的延续性采购。
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1、2号电站锅炉外部检验直接采购项目因特殊资质要求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项目涉及660MW超超临界机组的锅炉外部检验,根据国家特种设备法规,检验机构须具备监督检验GJ1和定期检验GD1资质。哈密市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现有机构均不具备该资质,依据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函,最终确定由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承担检验任务。公示期为3天,自2025年5月14日17:26至5月17日17:26,异议受理人为褚文强,联系方式为电话13379718800及邮箱364935534@qq.com。该项目属于电力行业特种设备专业检验服务,技术门槛高,属典型单一来源采购情形。
华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因1号锅炉内部检验及1、2号锅炉外部检验需采用具备超临界锅炉检验资质的专有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新疆自治区相关监管要求,拟直接采购。项目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承接,服务内容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测、报告出具及信息更新等。公示期为3天,自2025年6月17日17:00至6月20日17:00,异议受理渠道已明确。该项目属电力行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范畴,不涉及公开招标,符合国家规定的直接采购情形,旨在确保锅炉安全性能检验及时完成。
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1、2号电站锅炉外部检验项目为一项特种设备检验服务,因660MW超超临界机组需具备GJ1和GD1资质的检验机构,而本地机构不具备相应资质,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单位为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唯一供应商为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公示期为2025年7月25日至7月28日,共3天。该项目属于电力行业锅炉定期检验范畴,技术要求严格,仅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满足法定资质条件,因此直接采购。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是典型的火电企业特种设备合规性检验任务。
华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1号锅炉内部检验及1、2号锅炉外部检验项目由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发起,因国家规定超临界锅炉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检验,故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项目采购内容包括1号锅炉内部检验和1、2号锅炉外部检验,供应商为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1日,共3天。本次采购依据白碱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及中国华电集团管理办法,属法定直接采购情形。未设置投标截止时间,无公开竞价环节,中标结果已确定。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属于火电行业中的锅炉检验服务类项目。
昌吉分公司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项目由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发起,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不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主要内容包括90条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与检测、压力容器的定期及年度检验,以及安全阀校验。供应商为昌吉回族自治州检验检测中心,公示期自2026年1月20日至1月23日,为期3天。采购依据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补充通知中规定的直接采购情形,适用于国家有关部门明确或集团公司审定的情形。异议受理人马路宽,联系方式为电话0991-4823245及邮箱malukuan@chd.com.cn。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属于电力行业中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