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风险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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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华电福新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生态环保综合评价项目直接采购的公示

广东华电福新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开展生态环保综合评价项目直接采购,旨在落实中国华电集团《生态环保综合评价管理细则》要求,对青洲三菩堤海风场2025年环保风险进行评级。项目由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接,因需保持服务一致性及配套要求,符合集团直接采购规定。公示期为3天,自2025年3月20日00:00至3月23日00:00,潜在供应商可提出异议。项目属环保服务类,实施地为广东省阳江市,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生态环保综合评价与风险评级,技术依据为集团相关管理办法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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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生态环保综合评价

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生态环保综合评价项目由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组织,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旨在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标准,对企业环保管理体系、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方面开展全面评估。项目内容包括资料查阅、现场核查、监测分析及报告编制,识别环保风险并提出改进建议。供应商为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其作为集团指定技术支撑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公示期自2025年6月11日至6月14日,共3天。本次采购符合国家文件及集团管理办法规定,无需公开招标,属于非竞争性采购。项目实施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属于煤电行业环境评价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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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哈密热电公司生态环保综合评价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生态环保综合评价项目,旨在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生态环保综合评价标准》,通过资料查阅、现场核查与监测等方式,对企业环保管理体系及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全面评估,识别环保风险并提出改进建议。该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由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唯一供应商承担服务工作,公示期为2026年3月19日至3月24日,共5天。采购内容涵盖大气、水、固废、噪声及生态保护等多方面评价,最终形成专业评价报告。采购依据为集团内部管理细则,符合直接采购适用情形,无需公开招标。异议受理渠道已明确,可电话或邮件实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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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综合评价项目

生态环保综合评价项目由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龙分公司发起,因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不进行竞争性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开展生态环保综合评价及环保风险评级工作,并出具专业评价报告。公示期自2025年6月25日15:30至6月28日15:30,共3天。供应商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被确定为唯一供应商。异议受理人包小芬,联系方式为电话13618569772及邮箱dlbxf@chd.com.cn。项目实施地点位于贵州省,属于水电行业相关环保评估类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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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临邑分公司生态环保综合评价

华电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临邑分公司开展生态环保综合评价项目,旨在通过资料查阅、现场检查及监测等手段,对企业环保管理体系、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识别环保风险并提出改进建议。项目由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单位组织,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依据中国华电集团相关规定执行。供应商为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公示期自2025年7月3日14:20至7月6日14:20,为期3天。项目不涉及公开招标流程,未披露预算与中标金额,重点聚焦于环保合规性评价与管理提升,服务于新能源企业绿色可持续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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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生态环保综合评价

2025年生态环保综合评价项目由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发起,旨在对企业的环保管理体系、日常合规性及大气、水、固废、噪声等污染防治情况开展全面评估,识别环保风险并提出改进建议。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公开招标。公示期为2025年7月25日至7月28日,共3天。供应商为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具备相关技术服务能力。项目未披露预算金额与中标金额,属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重点聚焦企业内部成熟服务目录内的技术类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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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公司生态环保综合评价服务

九江公司生态环保综合评价服务项目由江西华电九江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发起,旨在通过全过程、全要素、全链条的环保查评,全面排查企业环保风险并建立风险台账,提出生态环保提升方案。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公开招标。供应商为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公示期自2025年11月2日10:00至11月5日10:00,共3天。项目内容涵盖气、水、渣、声、生态等多维度环境治理评估,费用由被评价企业承担,列入年度生产费用。本次采购基于集团内部成熟服务目录及技术攻关需求,属于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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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生态环保综合评价项目

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生态环保综合评价项目为一项服务类采购,旨在依据中国华电集团环保评价标准,对企业的环保管理体系、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形成评价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项目由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唯一供应商直接采购,符合集团公司技术支撑单位的配套要求。公示期为2025年3月27日至3月30日,共3天。本项目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是基于集团规定和原服务连续性原则进行直接采购,体现了在特定领域内专业机构的不可替代性。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属于煤电行业环保专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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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山东新能源邹城分公司生态环保综合评价项目

华电山东新能源邹城分公司生态环保综合评价项目由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起,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委托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环保综合评价工作。项目内容涵盖企业环保管理体系、大气、水、固废、噪声及无组织排放等全方位评估,通过资料查阅、现场查看和监测等方式开展,并提出风险评级与改进建议。公示期为2025年4月8日至4月11日,共3天。采购依据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明确要求由华电电科院作为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项目未公开预算金额与中标金额,属集团内部指定采购,不进行公开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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