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保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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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生态环保综合性评价直接采购直接采购公示

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拟开展2026年生态环保综合性评价项目,旨在全面排查企业环保问题与风险,依据中国华电集团《生态环保综合评价管理细则》要求,直接采购服务。本次采购由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公示期为2026年5月15日至18日,为期3天。项目基于集团公司规定情形实施直接采购,不进行公开招标。评估内容涵盖环保现状梳理、风险识别及防控对策建议,服务于企业环境治理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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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火电企业生态环保综合评价技术导则项目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火电企业生态环保综合评价技术导则项目由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起,旨在编制符合集团技术标准的生态环保综合评价技术导则,并完成评审与完善工作。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不进行公开招标,因属于集团公司内部成熟服务目录范围内的技术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为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4日,共3天。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邮件提出异议。本项目聚焦火电企业生态环保评价体系的技术构建,具有较强的行业专业性和政策合规性,是集团内控体系优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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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生态环保综合评价

2025年生态环保综合评价项目由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发起,旨在对企业的环保管理体系、日常合规性及大气、水、固废、噪声等污染防治情况开展全面评估,识别环保风险并提出改进建议。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公开招标。公示期为2025年7月25日至7月28日,共3天。供应商为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具备相关技术服务能力。项目未披露预算金额与中标金额,属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重点聚焦企业内部成熟服务目录内的技术类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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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100MW光伏电站生态环保综合评价项目

莎车100MW光伏电站生态环保综合评价项目由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起,旨在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版《风光电企业生态环保综合评价标准》开展全面核查与评价工作。项目内容包括逐项核查环保合规性、提出整改建议并编制评价报告。根据集团规定,该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委托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作为唯一技术服务单位。公示期为5天,自2025年4月14日15:00至4月19日15:00,异议受理人杜琼碧联系方式已公布。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属于光伏发电领域,具备典型的新能源环保评估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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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50MW光伏电站生态环保综合评价项目

叶城50MW光伏电站生态环保综合评价项目由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起,旨在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生态环保综合评价标准》(风光电企业2022年版)对光伏电站开展全面生态环保核查与评价。项目内容包括逐项核查、问题分析及报告编制。根据集团规定,该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选定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作为唯一服务单位。公示期为2025年4月14日至4月19日,共5天。目前尚未披露预算金额及中标金额,也未进入投标阶段。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叶城县,属于光伏发电领域,聚焦生态环保技术评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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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水电站生态环保综合评价服务项目

泸定水电站生态环保综合评价服务项目由四川华电泸定水电有限公司发起,旨在对泸定水电站的生态环保管理体系、污染防治及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识别环境风险并编制《生态环保综合评价报告》。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依据中国华电集团相关文件规定,由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唯一供应商承担服务工作。公示期为2025年4月23日至4月26日,共3天。项目不涉及公开招标流程,无投标报价或预算金额披露,核心目标是落实国家和集团关于生态环保评价的制度要求,强化水电站可持续运营的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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