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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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西安热工院科研项目水冷壁高温应变与温度监测系统设备招标,由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位于河南省济源市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旨在为1号机组水冷壁安装300个温度测点、104个高温应变测点(含温度补偿)及4个三向位移测点,并配备有限元仿真与大数据训练工作站。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20日内,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10时00分。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有至少1项测试设备或传感器销售业绩,且提供完整合同及发票证明。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代理商参与。招标文件免费获取,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本项目属于火电领域技术升级范畴,聚焦高温环境下的结构健康监测,推动电站锅炉安全预警系统发展。
江苏华电金湖能源有限公司开展1x50t/h燃气供热锅炉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采用公开询比采购方式,服务范围涵盖锅炉监造、土建施工、安装调试及验收全过程的监管。项目于2026年3月9日发布询价公告,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16:30。南京联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确定为预成交供应商,并于2026年3月20日正式公布为中标人。服务期自2026年3月25日起,要求派驻不少于2名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站锅炉项目总监业绩及注册监理师资格。
202502-23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2号锅炉内检项目为火电行业设备定期检验服务,由福建分公司发起直接采购。项目内容涵盖锅炉本体受压元件、主蒸汽及再热管道系统、膨胀系统与炉墙保温等关键部件的内部检测。因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是福建省超临界以上电站锅炉法定检验唯一授权单位,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公示期自2025年2月17日至2月20日,共3天。采购单位为华电集团福建分公司,供应商为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无其他投标人参与。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属在建机组定期检验任务。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句容发电分公司开展基于感应重熔与超音速喷射协同制备金属陶瓷复合涂层的多煤种电站锅炉长效防护新技术开发研究项目,旨在提升4×1000MW燃煤机组水冷壁防腐能力。项目于2024年9月25日发布招标公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经评标,江苏科环新材料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195.80万元。项目计划于2025年2月15日至4月30日履行,实施地点位于江苏省句容市下蜀镇临港工业区。投标人需具备近3年至少2个电厂锅炉水冷壁防腐材料供货或处理业绩。
华电新疆准东五彩湾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度电站锅炉外部检验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由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作为采购单位,选定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为唯一供应商。项目依据国家及集团规定,因昌吉州特检所不具备额定工作压力≥22MPa电站锅炉检验能力,需由中国特检院实施。检验范围覆盖4台机组在2026年度运行期间的外部检验,执行《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11-2020标准。公示期为3天(2026年5月21日至24日),异议受理渠道已明确。该项目属于电力行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关键环节,体现高技术门槛和强制性合规要求。
2025年3/4号锅炉外部检验项目由上海华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望亭发电分公司发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项目内容涵盖锅炉管理检查、本体及管道检查、安全附件与自控装置核查等,涉及额定蒸汽压力大于22MPa的电站锅炉定期检验。根据江苏省相关规定,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为唯一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故本次采购仅向其直接采购。公示期为2025年3月7日至10日,共3天。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属于火电行业中的锅炉检验服务范畴。
1号、2号、11号锅炉外部检验(2025年)项目由上海华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望亭发电分公司发起,因江苏省内额定蒸汽压力小于22MPa的电站锅炉定期检验实行属地化管理,仅可由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实施,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项目内容涵盖三台机组锅炉的管理制度检查、本体及管道现场检测、安全附件与自控系统核查、水汽质量与水处理设备评估等。公示期为2025年3月7日至3月10日,共3天。采购单位明确要求供应商具备特种设备检测资质且经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报告需上传至监管平台。该项目属于火电领域关键设备定期检验任务,具有较强专业性与法定强制性。
2025年7号机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项目由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发起,因#7机组13台压力容器检验责任依法指定由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及江苏省相关规定,检验需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提出,本次检验任务于2025年4月到期,因此需提前完成。采购公示期为2025年3月11日至3月14日,共3天。供应商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为唯一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其检验能力符合国家对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的技术要求。本项目属于电力行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服务范畴,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法定性。
华电望亭2×66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超超临界机组锅炉安装监督检验为火电领域关键质量控制环节,由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发起直接采购。根据国家及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江苏省内额定蒸汽压力大于22MPa的电站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责任唯一指定由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承担。本项目因有效供应商仅1家,符合《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直接采购条件,于2025年8月5日启动公示,公示期3天,至8月8日结束。项目核心内容为依据TSG 11-2020等法规开展锅炉安装全过程监督检验,确保超超临界机组安全合规投运。整个流程不涉及公开招标或竞争性程序,属于单一来源采购。
华电望亭2×66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超超临界机组锅炉安装监督检验为火电领域关键质量控制环节,由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发起直接采购。根据国家及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江苏省内额定蒸汽压力大于22MPa的电站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责任唯一指定由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承担。项目于2025年8月5日启动公示,公示期3天,至8月8日结束。由于有效供应商仅1家,符合《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直接采购情形,无需公开招标流程。本次采购内容涵盖依据TSG 11-2020等法规开展的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工作,确保超超临界机组建设合规性与安全性。
江陵公司#1、#2炉定期检验项目由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发起,因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确指定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为法定检验责任单位,仅有一家有效供应商,故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项目内容涵盖#1、#2锅炉外部检验(合同期1年)、#1机组大修期间内部检验及2025年11月的外检工作。公示期自2025年9月8日12:00至9月11日12:00,共3天。中标人已确定为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未公开具体金额。项目位于湖北省江陵县,属于火电行业中的锅炉定期检验服务类项目,技术要求严格,具备特种设备检验资质是核心准入条件。
华电望亭2×66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超超临界机组锅炉安装监督检验为火电领域关键质量控制环节,由江苏华电望亭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发起。根据江苏省质监局文件及集团采购规定,该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唯一有效供应商为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项目涉及额定蒸汽压力大于22MPa的电站锅炉安装监督检验,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规执行。公示期自2025年11月20日11:10至11月23日11:10,共3天。目前处于候选人公示阶段,尚未确定中标结果,后续将通过异议受理渠道接受潜在供应商反馈。
轮台热电公司2026年1、2号锅炉定期检验项目为超临界电站锅炉年度检验服务采购,因仅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具备额定压力≥22MPa的电站锅炉内、外部检验资质,故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项目内容包括1号锅炉内部检验及1、2号锅炉外部检验,依据TSG 11-2020和GB/T42535-2023等标准执行。公示期自2025年12月25日12:32至12月28日12:32,共3天。采购单位为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中标人为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无竞争性投标。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轮台县,属火电行业,技术要求高,具有唯一供应商特征。
新疆华电天山绿色能源有限公司2026年度1号、2号电站锅炉内、外部定期检验项目为直接采购,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补充通知,因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或集团公司审定的情形,故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项目内容涵盖2026年机组检修期间对两台锅炉进行内部检验,以及运行期间开展外部检验,并由供应商出具技术报告。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为唯一供应商,公示期自2025年12月29日12:00至2026年1月1日12:00,为期3天。项目涉及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及标准执行,属于电力行业专业检验服务范畴,无公开招标环节,中标结果已确定。
本项目为上海华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望亭发电分公司1号、2号、5号、6号锅炉水汽质量管理外部检验服务采购,因江苏省特检院为江苏省内额定蒸汽压力小于22MPa电站锅炉的法定检验机构,具备唯一有效供应商资格,故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项目采购内容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锅炉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对上述锅炉进行水汽质量外部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公示期自2026年1月6日16:00至2026年1月9日16:00,为期3天。异议受理人董晓玮联系方式为电话051289182664及邮箱dongxiaowei@chd.com.cn。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属于火电行业,服务类采购,不涉及投标报价与预算金额披露。
本项目为上海华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望亭发电分公司实施的1号、2号、6号及11号锅炉外部检验服务采购,属于火电行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范畴。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该类电站锅炉的法定检验由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承担,故本次采购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不进行公开竞争。供应商已确定为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公示期为2026年1月13日至1月16日,共3天。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锅炉管理检查、本体及管道检查、安全附件与自控装置核查、水汽质量及水处理设备评估等,旨在确保锅炉运行安全合规。采购依据为集团管理办法及地方监管文件,具备明确的政策合规性。
6号锅炉内部检验项目由上海华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望亭发电分公司发起,旨在对厂内6号锅炉开展专业内部检验。根据国家及江苏省相关法规,该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选定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作为唯一供应商。采购内容包括对额定蒸汽压力大于22MPa的电站锅炉进行定期检验,主要依据技术规范书执行。公示期为3天,自2026年1月13日10:00至1月16日10:00,异议受理人董晓玮联系方式为电话0512-89182664及邮箱dongxiaowei@chd.com.cn。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属于火电行业中的锅炉检验服务类项目,不涉及投标报价或预算金额披露。
2号锅炉内部检验项目由江苏华电望亭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发起,属于气电行业中的服务类采购。根据国家及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该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无需公开招标。检验工作由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承担,主要涉及额定蒸汽压力大于22MPa的电站锅炉内部定期检验。公示期为2026年1月13日至1月16日,共3天。采购内容依据技术规范书执行,供应商需具备相应特种设备检验资质。本项目不涉及投标报价或中标金额,仅完成公示程序,未提供预算金额信息。
句电公司2号锅炉内部检验项目为直接采购,由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句容发电分公司发起,因国家及集团相关规定,指定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为唯一供应商。根据江苏省质监局文件,额定蒸汽压力大于22MPa的超临界机组电站锅炉定期检验责任由该研究院承担。项目于2026年1月28日开始公示,为期3天,至1月31日结束。本次采购属于非公开招标方式,不接受异议外的其他供应商参与。项目核心内容为2号锅炉内部检验服务,涉及安全与合规性评估,属电力行业特种设备检验范畴。无预算金额和中标金额披露,但明确采购依据为政策文件和集团管理办法。
2026年锅炉定期检验项目由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发起,因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及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需由指定检验机构开展年度定期检验。项目涉及#6、#7煤机锅炉,#1、#2燃机锅炉及#2余热锅炉,检验时间分别在2026年4月、8月和10月,须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本次采购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依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明确的适用情形,选定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公示期自2026年2月2日11:00至2月5日11:00,共3天,期间可对采购结果提出异议。项目属于电力行业特种设备检验服务类,实施地点位于江苏省扬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