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制样装置
共 13 条关联内容
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开展入厂煤采制样装置性能试验服务采购,采用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项目编号GX-202603-010746。服务内容为入厂煤采制样装置的性能测试与评估,涵盖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全部工作。2026年3月30日发布采购公告,4月3日截止报价,4月16日公示预成交候选人,4月19日发布正式成交结果。扬州中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中标,税率为6%。项目实施地为广东省韶关市,属火电行业相关技术服务,旨在提升燃煤采制样系统准确性与可靠性。
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开展采制样装置配件采购项目,采用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采购范围包括入厂煤采样弃料皮带机皮带、采样斗提机胶带、给料机皮带、塑料垫及联合制样机锤头等5类货物。项目于2026年3月9日发布候选人公示,徐州良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为预成交供应商。2026年3月12日发布结果公告,确认该公司为最终中标人,项目完成闭环流程。所有物资均按规格型号精准采购,交付地点为河南省漯河市,属火电企业设备维护类采购,技术要求明确,流程规范。
广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开展采制样装置配件采购项目,采用询比方式,采购内容为斗式提升机料斗、采样机清扫链、专用螺栓及逆止器等配件一批,共4项。项目编号6GZNS020251100022,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在2025年11月14日11:00前通过华润守正采购交易平台提交报价文件。本次采购按分项最低价原则推荐预中标单位,并强调需充分考虑交货期、验收资料、材质及售后服务等要求。供应商资格无需审查,但需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完成线上报价。服务费根据成交金额收取,总成交金额低于50万元免收,高于50万元则按0.15%收取,单项目封顶10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属于火电行业设备采购。
本项目为上海华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望亭发电分公司开展的4乙、7甲乙采制样装置性能试验,属于煤炭采样、制样设备性能试验范畴。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供应商为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公示期从2025年1月10日12:00至1月15日12:00,为期5天。采购内容包括对两套采制样装置进行性能试验并出具正式试验报告。采购依据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及集团内采购目录规定,因需保持项目一致性与服务配套性而适用直接采购情形。项目未公开预算金额与中标金额,也未披露投标截止时间或结果公告。
北一发电公司采制样装置性能检测项目由华电新疆五彩湾北一发电有限公司发起,旨在对入厂及入炉采制样装置进行周期性性能检测,确保燃煤管理数据准确性。根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燃煤电厂电煤全过程管理评价细则》,该类检测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上一次检测于2023年10月完成,本次计划于2025年9月实施。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因供应商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为集团公司内部企业,且符合新技术服务类项目直接采购条件。公示期为2025年5月14日至5月17日,共3天。项目不涉及公开招标,无投标报价或中标金额信息。重点在于保障火电企业燃料管理的可靠性与合规性。
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入厂煤和入炉煤采制样装置性能检测项目为一项技术性服务采购,由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作为采购单位发起。该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依据中国华电集团相关文件及会议纪要,明确要求性能试验须委托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项目公示期为2025年5月14日至5月17日,共3天,期间接受潜在供应商异议。本次采购内容为入厂煤与入炉煤采制样装置的性能检测服务,属于火电行业燃料智能化建设范畴。由于未披露预算金额及中标金额,无法评估资金规模。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核心目标是保障燃煤采制样系统的准确性与可靠性,支撑电厂燃料管理数字化升级。
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启动入厂煤和入炉煤采制样装置性能检测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项目由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唯一供应商承接,依据中国华电集团相关文件及会议纪要要求,因性能试验需委托电科院开展,符合直接采购条件。公示期自2025年5月14日至5月17日,为期3天,异议受理人为周黎皎,联系方式为电话15001608885及邮箱77995138@qq.com。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属于火电领域技术检测服务,不涉及公开招标或投标报价环节,中标结果已确定,但未披露具体金额。
华电伊犁煤电公司2025年入厂煤和入炉煤采制样装置性能检测服务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由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唯一供应商承接。项目涉及桥式全自动采样机、制样粉碎机、锤式破碎缩分机、二分器及皮带煤流机械采样机等共17台设备的性能试验,依据《发电用煤机械采制样装置性能验收导则》要求,每两年开展一次性能试验。本次采购符合中国华电集团内部直接采购规定,因项目属集团公司核心技术攻关类技术服务,且需委托具备检定资质的单位执行,故无需公开招标。公示期为5天,自2025年5月19日23:25:39至2025年5月24日23:25:39,异议受理人褚添皓可通过电话或邮件提出。项目实施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属于煤电行业技术检测服务范畴。
哈密热电公司入厂煤和入炉煤采制样装置性能检测项目(一年)由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起,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委托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项目内容涵盖入炉煤采样机、破碎机、粉碎机、二分器、联合制样机等设备的性能检测,涉及2台入炉煤采样机、3台破碎机、1台联合制样机等共计多种设备。采购依据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及集团会议纪要,明确要求性能试验原则上由华电电科院承担。公示期自2025年5月19日12:00至5月24日18:00,共5天。项目未公开预算金额与中标金额,也未披露投标截止时间,属于非公开招标的直接采购情形。项目实施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属火电行业范畴。
华电阜康热电有限公司启动入厂煤和入炉煤采制样装置性能检测项目,依据DL/T 747-2010及集团技术监督要求,每两年需开展一次性能试验。项目涵盖入厂煤采样机1台、入炉煤采样机2台、联合制样机2台、二分器2套、空气干燥箱2台、制样粉碎机2台,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模式。采购方式为直接采购,由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供应商执行。公示期自2025年5月19日至5月24日,共5天。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属于火电行业,重点保障燃煤采制样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发电用煤质量控制符合国家标准。
喀什热电公司入厂煤和入炉煤采制样装置性能检测服务项目由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起,因符合《发电用煤机械采制样装置性能验收导则》及中国华电集团相关文件要求,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根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燃料智能化建设项目调度会(2023年第二期)会议纪要》(文号:中国华电生函〔2023〕228号),该类性能试验原则上应委托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项目公示期为5天,自2025年5月21日至5月26日,期间潜在供应商可提出异议。本项目属于火电领域中的技术服务类,核心内容为对入厂与入炉煤采制样装置的性能检测,旨在保障燃料采制样系统的准确性和合规性,确保燃煤质量管控的有效性。
华电呼图壁能源有限公司热电厂入厂煤和入炉煤采制样装置性能检测服务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由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供应商承担检测任务。根据DL/T 747-2010及集团技术监督要求,需对2台入厂采样机、2台入炉采样机、全自动制样设备、破碎缩分机、锤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制粉机及多规格二分器开展性能试验并出具报告。项目公示期为2025年5月23日至5月26日,共3天,异议受理人王娟娟联系方式已公布。本项目因符合《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八款规定,即‘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或集团公司规定或审定的其他情形’而适用直接采购,无需公开招标。
伊宁能源公司入厂煤和入炉煤采制样装置性能检测服务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由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唯一供应商承担。根据《发电用煤机械采制样装置性能验收导则》及中国华电集团相关会议纪要要求,该类性能试验需每两年开展一次,并原则上委托华电电科院实施。本次采购公示期为2025年5月23日至5月26日,共3天,异议受理人易云联系方式已公开。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属于火电燃料智能化管理范畴,技术性强,具备明确的政策依据和执行规范。